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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新学年学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 编辑: 时间:2009-08-31 字号: 【大】 【中】 【小】

为了方便学生缴纳新学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财务处将于9月4日-9月15日在学生活动中心设点集中进行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老生应于新学年注册前交清新学年学费、住宿费及往年欠费;既不缴清学费又未申请助学贷款者,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2.老生一律凭校园卡缴费。

3.各类学生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学生类别

9月4-5日

各学院2006级、2007级、2008级统招本专科及研究生

9月6-7日

各学院2009级统招本专科、研究生新生(9月6日研究生)

9月8-9日

继续教育学院各年级老生及综合

9月10-14日

综合

9月15日

继续教育学院2009级自考助学班新生

4.统招老生可继续采用银行批扣方式缴费,通过银行批扣方式缴清费用的同学可在8月25日之后登录湖北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price.hubu.edu.cn通知公告栏查询,到校后可直接到所在学院学工办领取收据。

5.老生在上述时间内因故未能及时缴费的,可于9月8-14日到学生活动中心缴费。

6.9月6-7日为校本部各类统招新生报到时间,9月15日为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助学班新生报到时间,上述两个时段恕不接待老生;9月16日起,缴费地点恢复为综合楼三楼财务处收费室。

7.收费作息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特别提示:统招老生报到当天(948001700)就可以办理缴费手续,请相互转告。

湖北大学财务处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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