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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编辑: 时间:2011-08-30 字号: 【大】 【中】 【小】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帮助学生认清形势、了解政策,明确方向、坚定信念,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做好我校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根据《湖北大学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实施方案》(校党字[2009]25号)及教育部《2011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现就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授课对象为2009、2010、2011级(含阳逻校区)本科生和2010、2011级研究生。2008级本科生及2009级研究生组织学习《时事报告•大学生版》。

2、各学院、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动员和鼓励本单位具有中级职称或主任科员职级及以上人员(含近3年退休者)结合个人专长申报《形势与政策》课程有关专题;各学院分党委副书记、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辅导员原则上每人至少申报1个专题。所报专题可参阅教育部《2011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面向全校学生主讲。专题授课时数计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或管理、教辅人员育人业绩档案,并单独核发课酬。

申报主讲《形势与政策》课程的人员可到所在学院学工部门报名登记,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直接到党委宣传部报名(综合楼725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663910,E-mail xcb@hubu.edu.cn)。请各单位于9月8日前将推荐的主讲教师名单及其拟主讲专题名称、专题简介(200字以内)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申报表附后)。

3、为拓展和丰富《形势与政策》课的形式和内容,党委宣传部将设固定时间、地点的“时事讲堂”供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各学院也可采取放映纪录片、时事影片等多种形式辅助《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

4、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于第4周开始,第17周结束。党委宣传部将于第3周印发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课程主讲教师名单和学习专题,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安排、组织,并于9月16日前将教学安排报宣传部备案。

湖北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教学协调小组

2011年8月28日

附件:湖北大学《形势与政策》主讲教师申报一览表及教育部《2011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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