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编辑:鲜文涛 时间:2017-04-07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教育部《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77号文)要求,现对我校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度自评报告进行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6年4月7日起,公示期为一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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