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审计处 编辑:刘曦 时间:2017-11-23 字号: 【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2017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及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以及避免春节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发生,请各单位务必在2017年12月15日前,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按照《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清单》(见附件)的要求报送审计处。对逾期报送工程结算资料或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处不能保证寒假前出具结算审计结果。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湖北大学审计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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