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12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专题一: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专题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与决策部署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辅导材料可查阅湖北大学主页“理论学习专栏”。
三、学习形式
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相结合
四、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做到知法、尊法、学法、用法、研法。要结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研学《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2.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自学上述学习内容。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12月理论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其中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并切实组织好教职工理论学习。
3.要高度重视每月理论学习,强化学习纪律。集体学习要做好记录,个人自学要做好笔记,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习情况学期末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