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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湖北大学纪委办公室 作者: 编辑:党宣 时间:2018-12-29 字号: 【大】 【中】 【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四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湖北省纪委近日相继印发了《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三、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

四、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五、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六、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八、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十、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湖北大学纪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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