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北大学2019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编辑:鲜文涛 时间:2019-12-04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9年12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4.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中央财经大学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学习强国”APP、湖北大学主页“理论学习专栏”。

三、学习形式

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相结合

四、学习要求

1.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抓好贯彻落实。要根据学校“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以适当形式加强宪法学习教育,增强师生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要组织干部师生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要认真学习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中央财经大学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握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要求,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2.全校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实际,选学上述内容,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理论学习安排,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3.要重视理论学习,加强学习管理。学习情况学期末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4日

联系我们

地址导航: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4102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