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0年12月理论学习(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有关内容。
2.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求是》杂志发表);
3.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4.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
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校园网主页“理论学习”专栏《理论学习参考》(2020年12月)。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学校“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开展相关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深刻认识办好思政课的重大意义,着力推动学校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不断完善立德树人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增强改革合力,以科学评价导向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认真学习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全力以赴冲刺“十三五”收官,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2.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理论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实际,选学上述内容,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3.要加强学习管理,学习情况学期末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