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元旦
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
(二)寒假
1.学生:1月10日(星期日)至2月28日(星期日)放假,共50天。学生应于2月28日(星期日)返校报到并在当晚19:00集中点名,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含教师、行政、教辅人员等):1月16日(星期六)至2月23日(星期二)放假,共39天,2月24日(星期三)正式上班。
(三)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值班地点及电话
(1)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楼九楼911室),88664102
(2)各单位:见各单位报送的本单位元旦、寒假值班表
(3)安全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88661110
二、有关要求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寒假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多病同防”责任,精准掌握师生健康动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落实各项防控要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1.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学生每日应按时在学校“智慧服务中心”的“学生健康信息填报”版块中填报身体健康状况及位置信息;教职工每日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并通过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布的链接地址按时上报。若师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响应。
2.严格校园管理。继续实行校园封控管理,严格落实“四必”措施,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
3.严格师生员工管理。学生管理部门牵头做好学生寒假离校、返校情况统计,确保全体学生知晓寒假放假注意事项和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原因需留校的,由学生管理部门从严审批,牵头做好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教职工离汉须提前在学校“智慧服务中心”的“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离汉情况备案”版块中申报,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4.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师生员工要继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原则上不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
(二)抓紧推动关系学校发展的各项工作
寒暑假是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各单位要积极谋划、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各项工作。
1.重点聚焦基建维修、留校学生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明确目标、倒排工期、统筹推进、责任到人,确保寒假必须完成的各项重点工作保质保量落实到位。
2.用好用足假期宝贵时间,以“固本培新”的发展理念,认真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一流本科建设、新工科建设、师范人才培养、学科评估、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工作,着力培育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3.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重要活动规范化报备。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梳理并填写《湖北大学2021年寒假重点项目(工作)清单》(附件1)和《湖北大学2021年寒假校领导活动安排》(附件2),报请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肖露(综合楼924办公室,联系电话:88666387)备案、汇总。
(三)抓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增强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安全防范措施。放假前,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责任区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风险,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着力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安全保卫部(处)要在放假前对全校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加强实验室、易致爆物品安全管理及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安全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有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并指导各单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体系。
(四)抓实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带班负责人、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2021年元旦值班表”(电子版)通过湖大云盘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于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2021年寒假值班表”(电子版)通过湖大云盘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寒假留校学生名单按有关要求报学生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部(处)。
附件:1.湖北大学2021年寒假重点项目(工作)清单
2.湖北大学2021年寒假校领导活动安排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