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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大学2021年4月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编辑:黄亚腾 时间:2021-04-02 字号: 【大】 【中】 【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4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4月理论学习(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

2.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2021年全国两会精神。

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校园网主页“理论学习”专栏《理论学习参考》(2021年4月)。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全文,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大意义,突出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务求党史学习教育实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充分认识创新是第一动力,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教育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深刻认识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戮力同心确保学校“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2.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理论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实际,选学上述内容,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3.要加强学习管理,学习情况学期末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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