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10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10月理论学习(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一)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相关重要文章、文献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回信;
5.《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6.《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
7. 2021年9月26日新华社发布《宣言: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2021年9月27日新华社发布《宣言: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
8.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9.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
(二)湖北省委重要会议精神
10.省委书记应勇在全省警示教育暨清廉湖北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三)湖北大学相关重要会议精神
11.《湖北大学舆情管理与处置办法》(校党宣字〔2020〕2号)。
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校园网主页“理论学习”专栏《理论学习参考》(2021年10月)。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安排的相关学习内容,立足单位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在学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理论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3.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学习主题及时组织开展理论阐释、应用性研究等工作,谋划研究选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储备性研究。
4.要加强学习管理,学习情况学期末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