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7年劳动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7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一)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
二、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4月28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处)。假期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点:学校办公室(综合楼9楼911室);值班电话:88664102。另校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88661110。
六、从5月2日(星期二)起,校本部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下午上班(课)时间调为14∶30,下班时间调为17:40。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通知到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识教育学院作息时间不作调整。
附件:湖北大学校本部作息时间安排(2017年5月2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湖北大学校本部作息时间安排
(2017年5月2日起执行)
06:30………………………………………………………起 床
06:45……………………………07:00……………………早 操
07:00……………………………07:40……………………早 餐
07:50………………………………………………………预备铃
08:00…………………………08:45……………………第一节课
08:50…………………………09:35……………………第二节课
09:50…………………………10:35……………………第三节课
10:40…………………………11:25……………………第四节课
11:30…………………………12:15……………………第五节课
11:40……………………………13:00……………………午 餐
12:40……………………………14:10……………………午 休
14:20……………………………………………………… 预备铃
14:30…………………………15:15……………………第六节课
15:20…………………………16:05……………………第七节课
16:20……………………………17:05……………………第八节课
17:10……………………………17:55……………………第九节课
18:00……………………………18:40………………………晚 餐
18:50…………………………………………………………预 备 铃
19:00……………………………19:45……………………第十节课
19:50……………………………20:35………………… 第十一节课
20:40……………………………21:25………………… 第十二节课
备注:
1.学生课外活动和政治学习时间为周三下午,周三第六、七节课可适当安排教学活动。
2.坐班人员工作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40。